| 关于落实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的通知 |
| 时间: 2025-12-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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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、学院(部):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专利质量,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、运用和管理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》(教科技〔2020〕1号)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自2025年7月1日起,对拟申请专利全面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请权人为“河北科技大学”的专利,应当进行申请前评估。 二、专利申请前评估分为“自评”和“机构评估”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要求,内容包括对拟申请专利成果进行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应用前景评估。 三、专利申请前评估的具体流程为: (一)专利负责人填写《知识产权备案表及承诺书》,对拟申请的专利进行自评。 (二)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,需由代理机构对专利进行评估,须提交纸质盖章版申请前评估报告。 自行申请专利的,可自主委托机构对拟申请专利进行查新及评估,提交纸质盖章版查新报告及申请前评估报告。 评估报告需出具评估意见,评估结果分为:A级:建议申请并重点关注;B级:建议申请;C级:建议修改后申请;D级:不建议申请。报告一般不超过500字。 (三)经“自评”及“专利代理机构评估”后,确定申请专利的,专利负责人须将知识产权备案表及承诺书,纸质盖章版专利申请前评估表,查新报告(仅自行申请)提交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核、备案。 四、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:尹梓如 联系电话:0311-81666895 技术转移中心 2025年6月19日 |
